近日,《珠海經濟特區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簡稱:《條例》)經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居家養老服務納入法治軌道,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立足珠海實際,聚焦居家養老的養老方式,開展“小切口”立法,將近年來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經驗做法予以固化。
《條例》對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實行規劃、建設至移交全過程閉環式管理,以期切實解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移交、管理問題。舊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區無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未達標準的,應當在《條例》施行后三年內通過新(改、擴)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到位。
同時,《條例》要求珠海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自法規施行后一年內,制定實施意見及配套制度,推動形成居家養老法規政策體系。(沈進)
+1
本文地址:/zcfg/143542.html
請遵守互聯網相關規定,不要發布廣告和違法內容